Saturday, April 14, 2007

American Idol I

節目標誌(取自Wikipedia)



時下美國最受歡迎的電視綜藝節目,
首推「American Idol」。
中文直譯是「美國偶像」,
根據節目內容,
可以譯為「美國新人歌唱比賽」,
當然,後者就顯得比較單調乏味了。

每個禮拜二、三晚上的黃金時段,
美國有超過3,000萬觀眾,
在電視機前收看這個現場節目,
並參與票選最佳的演唱者。
節目撥完的隔天,
各大報紙的影劇版一定有評論,
網路上(如YouTube)立刻充斥著各種版本的剪輯片段,
不過癮的,還每週播放自己的評論與網友分享。

除了老美瘋狂之外,
這個節目還外銷到美國以外的100多個國家和地區,
包括亞洲的中國、日本、泰國、越南、香港、等等,
翻譯成各國語言後,同時在播放。
還有許多國家還因此推出自己的版本,
例如,Canadian Idol、Indian Idol、Vietnam Idol、等等。

選拔過程分為初選、複選、和決選。

初選

製作單位在全美幾個大城市
由三位評審專家做初選
選出24位

參賽者當著評審面前清唱
評審當場聽完,當場判生死
常看到的畫面就是
判生的,雀躍不已
判死的,落寞失望

複選

進行三週的電視場演唱
由觀眾票選留下12位進入決選
觀眾票選是在週二的節目結束後的兩個小時內
開放電話投票
.
決選

也是觀眾票選
每週刷掉一個
這個階段是最緊張、最精彩的階段
最後得勝者,
可以獲得唱片公司簽約出專輯外
想當然爾,
等於是拿了一張美國演藝圈的門票
可能衍生的收益不小了。
....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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